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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网网站管理规定(试行)

 

(杭党校[2004]27号)

    为规范我校(含院、团,下同)网站管理,确保网站正常运行,及时、准确、有效地发布我校信息,全面展现我校的整体形象,特制定本规定。
    一、网站系统管理
    由信息化管理中心指定专人作为网站系统管理员,负责网站系统的管理,其主要职责是:
    1、定时对系统进行检查,保证系统正常运行;
    2、做好网络配置和设置记录以及网站重要数据备份,妥善保管,防止泄密;
    3、根据需要对网站栏目结构设置进行调整;
    4、负责各部门报送信息的处理和发布。
    二、网站主要栏目及信息来源
    1、校院总览:包括校院动态(由各处室提供)、人才政策(由组织处提供)、校院简介(由办公室提供)、历任领导(由组织处提供)、专家风采(由组织处牵头、相关教研部协助)、机构设置(由组织处提供)、公示公告(由办公室牵头,各处室提供)、制度一览(由办公室提供)、校园风光(由办公室牵头、相关处室协助)、分校概览(由办公室牵头、各分校提供);
    2、干部培训:包括党校培训(由教务处提供)、行政学院培训、社会主义学院培训(这两项由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处提供)、干训研究(由教务处、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处、函授处、各教研部提供);
    3、学术研究:包括学术委员会(由科研处牵头、相关教研部门协助)、学科建设(由教务处牵头、相关教研部门协助)、结项课题、部分论文、部分获奖(这三项由科研处牵头、相关教研部门协助)、校院学报(由学报编辑部提供);
    4、杭州研究:包括市情资料(由图书馆提供)、领导参阅(由市情研究所提供)、课题调研(由科研处提供)、大都市建设(由市情研究所及相关教研部门提供)、基层党建(由图书馆及党史党建教研部提供)、学员论坛(由教务处、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处、科研处、函授处提供);
    5、社会培训:包括函授教育、招生信息(由函授处提供);
    6、图书资料:由图书馆提供;
    7、后勤保障:包括住宿、餐饮、异地办班(由生活服务中心提供)。
    三、网站信息管理及信息报送考核
    1、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信息来源正当,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可靠;
    2、各处室、教研部门要指定一名信息员,信息员应按照数量充分、提供及时和质量较高的要求,认真收集、整理和报送本部门信息;
    3、学校将对校园网网站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考核,并由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需要,制定和调整具体的考核办法;
    4、各处室、教研部门拟发布在校园网主页各主要栏目的信息由该处室、教研部门负责人初审,办公室审核;如有需要,应报分管校长审核。所发布信息应由部门保留原始记录;
    5、有部门主页的处室、教研部门在各自主页发布的信息,由本处室、教研部门负责人审核。如有需要,报分管校长审核。
    6、信息员在收集资料并经审核后,将信息以电子文档方式发到信息化管理中心,并注明要发布的栏目;
    7、网站信息发布流程:
    (1)拟发布在校园网主页各主要栏目的信息发布流程:各部门信息员提供信息——本部门负责人初审——办公室审核(必要时,报分管校长审核)——信息员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信息化管理中心——信息化管理中心网上发布;
    (2)拟发布在部门主页的信息发布流程:各部门信息员提供信息——本部门负责人审核(必要时,报分管校长审核)——网上发布。
    四、信息计分考核和信息员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。
    五、本规定由办公室和信息化管理中心共同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4年3月24日